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 
第1號 《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〈哈爾濱市秋林和博物館廣場地區管理辦法〉等三十二部市政府規章的決定》已經2020年6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66次常務會議通過,現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市長:孫喆 2020年6月18日
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《哈爾濱市秋林和博物館廣場地區管理辦法》等三十二部市政府規章的決定
為了維護法制統一,適應深化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,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下列市政府規章: 一、《哈爾濱市秋林和博物館廣場地區管理辦法》(1997年6月27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11號發布)。 二、《哈爾濱市靖宇地區管理辦法》(1997年9月18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15號發布)。 三、《哈爾濱市義務勞動管理辦法》(1999年4月22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32號發布)。 四、《哈爾濱市哈爾濱文化園區管理辦法》(1999年9月30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37號發布)。 五、《哈爾濱市高層建筑和重點區域臨街建筑樓體燈飾設施管理規定》(1999年11月10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39號發布,2014年4月4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1號修正)。 六、《哈爾濱市封山育林管理辦法》(2001年3月28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63號發布,2006年3月2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140號修正)。 七、《哈爾濱市建筑藝術廣場管理辦法》(2001年12月5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74號發布)。 八、《哈爾濱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》(2002年12月6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91號發布)。 九、《哈爾濱市重大建設項目稽察辦法》(2003年5月19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96號發布)。 十、《哈爾濱市專利管理辦法》(2004年7月22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117號發布,2017年10月26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3號修正)。 十一、《哈爾濱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》(2004年7月22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118號發布)。 十二、《哈爾濱市生態功能保護區管理辦法》(2005年3月7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129號發布)。 十三、《哈爾濱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》(2005年8月15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133號發布,2017年10月26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3號修正)。 十四、《哈爾濱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規定》(2006年3月15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142號發布,2013年3月21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1號修正)。 十五、《哈爾濱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》(2006年3月30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144號發布)。 十六、《哈爾濱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暫行規定》(2006年3月30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145號發布)。 十七、《哈爾濱市城市公廁管理辦法》(2007年4月16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158號發布)。 十八、《哈爾濱市政府規章制定程序規定》(2007年7月24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163號發布,2016年12月3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3號修正)。 十九、《哈爾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》(2007年8月30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167號發布)。 二十、《哈爾濱市工業節能監察辦法》(2007年9月25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172號發布,2017年10月26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3號修正)。 二十一、《哈爾濱市城市公園管理辦法》(2008年6月13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188號發布,2018年11月21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8號修正)。 二十二、《哈爾濱市企業信用信息征集發布使用辦法》(2008年11月25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193號發布)。 二十三、《哈爾濱市城市古樹名木和古樹后續資源保護辦法》(2009年4月15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202號發布)。 二十四、《哈爾濱市汽車使用清潔燃料管理辦法》(2009年9月28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206號發布)。 二十五、《哈爾濱市畜禽產品藥物殘留監督辦法》(2009年12月28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212號發布)。 二十六、《哈爾濱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法》(2010年1月29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214號發布)。 二十七、《哈爾濱市預拌砂漿管理辦法》(2010年5月10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219號發布)。 二十八、《哈爾濱市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管理辦法》 (2010年9月17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225號發布,2013年3月21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1號修正)。 二十九、《哈爾濱市國有土地年租金征收辦法》(2010年10月20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226號發布)。 三十、《哈爾濱市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使用管理辦法》(2011年12月22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239號發布)。 三十一、《哈爾濱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管理辦法》(2012年8月17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5號發布,2017年10月26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3號修正)。 三十二、《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哈爾濱新區委托實施市級行政許可的決定》(2018年6月21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2號公布)。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 相關解讀:《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〈哈爾濱市秋林和博物館廣場地區管理辦法〉等三十二部市政府規章的決定》解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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